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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阳成集团横向课题经费管理办法

2018年05月15日 21:32  点击:[]

第一条 为了适应新形势的需要,更有利于我校科学研究事业的发展,加强我校横向课题科研经费的管理,使之更加科学化、规范化,更有利于教师顺利进行科学研究,根据国家有关规定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 横向课题项目经费,指我校教师与社会有关部门、企业、行业等部门联合开展研究、科技攻关、科技咨询服务等,由对方支付的用于科学研究的经费。

第三条 所有科研经费必须汇入太阳成集团财务处指定的财务账号上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另外提供账号。

第四条 项目经费的管理和使用,既要符合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,同时又要方便科研,有利于教师开展研究工作,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。项目承担人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使用项目经费,不得超支,不得用于与本项目(课题)无关的开支。

第五条 项目经费专款专用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截留、挤占、挪用。项目经费的使用应接受有关财务部门、审计部门的监督、检查。结题前经费审计发现违规行为,按国家有关文件处理。

第六条 科研经费的管理程序:经费到校后,由科研处按项目编号,在财务处立“专项用款卡”,财务部门、科研管理部门与各课题负责人做到专款专用。财务部门与科研管理部门同时负责办理业务管理费、业务活动费的分成,并通知课题负责人支用。项目经费在学校科研处和财务处的指导下,由课题组负责人自主支配,实行报账制。

第七条 科研经费要严格用于指定用途。具体支出范围为:

1.实验材料费。指原材料、试剂、药品等消耗性物品购置费;实验动植物的购置、种植、养殖费;标本、样品的采集加工费和包装运输费。

2.仪器设备费。指专用仪器设备购置、运输、安装费;自制专用仪器设备的材料、配件购置费和加工费。

3.实验室改装费。指为改善项目研究的实验条件,对实验室进行简易改装所开支的费用。

4.信息费。指计算机录入、软件设计及有关测试、计算、分析、文献检索、资料查询以及专利申请等费用。

5.调研费。指为完成项目研究而进行的调研和学术交流活动所开支的差旅费、通讯费、交通费等。

6.会议费。指围绕项目研究举行的项目开题、专题研讨、成果鉴定等会议费用。

7.图书资料费。指为项目研究所购买的图书资料以及档案、文献、稿件查阅、打印、复印、翻译等费用。

8.协作费。指外单位协作承担项目研究工作开支的费用。

9.成果鉴定费。指项目完成后进行成果鉴定的费用。

10.劳务费。指课题组研究人员及研究助理人员进行课题研究而消耗脑力、智力和体力而应获得的劳务报酬,由课题组负责人根据参研人员贡献大小自主确定,其开支的额度不应超过课题研究经费的30%。

11.项目管理费。指项目依托学校提取的用于项目管理的费用,提取比例不得超过项目经费的3%。

第八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科研处,其他未尽事宜,在工作中将另外作出详细规定。

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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